机场集团公司召开四届四次职代会
2013-12-20 14:08:01
空港新闻

  20日上午,机场集团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五楼会议室召开。大会审议通过了《烟台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》及附件和新修订的《薪酬管理暂行规定》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曾宪胜同志主持会议,修维东董事长和唐玉卿主席分别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在《集体合同》、《工资集体协商协议》、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》上签字。

  大会首先听取了人力资源部所做的《烟台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履行及协商拟修改情况的报告》和机场集团公司《薪酬管理暂行规定(讨论稿)》形成情况的报告,经过分组审议,主席团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并给予回复。经表决,大会一致同意《烟台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》及附件和新修订的《薪酬管理暂行规定》。

  大会认为,自《集体合同》签订以来,机场集团公司和工会依据集体合同的原则和内容,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,没有发生劳动纠纷案件,三年来合同履约率100%。此次大会通过的《集体合同》以及附件,其产生的过程符合法定的程序,同时也兼顾了机场集团公司和职工双方的利益,其对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机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  大会认为,机场集团公司新修订的《薪酬管理暂行规定》在引入专家诊断分析、岗位价值评估的基础上,广泛征求意见、多次研究修改,充分体现了公平合理原则,尽可能地平衡了各层面的利益关系,进一步拓宽了干部职工的职业发展通道,有助于建立更加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,有利于机场集团公司的长远发展。会议号召,机场集团公司广大职工要强化主人翁使命感和责任感,扎扎实实地干好本职工作,群策群力,拼搏奉献,为推动机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(工会办公室)







修维东董事长和唐玉卿主席签订《集体合同》、《工资集体协商协议》、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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